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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遴选招采活动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性,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各项招标、采购活动,结合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采活动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与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公开遴选。

二、项目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遴选5家(备选5家)招采活动代理机构至代理机构备选名录,受集团公司委托后负责代理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三、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从事招标代理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登记备案截图)。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四)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公司相关证照营业范围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所要求的经营范围。

(五)在青海省西宁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六)代理机构至少具备2名项目负责人(固定人员),拥有不少于5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七)代理机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项目评审、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各环节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职业规范,且近三年内未被

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或监管部门记分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九)提供202311日至今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其中优先附光热、风电、水电、储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招标业绩(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结果截图为准)。

(十)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份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结果截图为准)。

(十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管理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的监督、管理。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主要从代理机构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人员投入及招标代理工作业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遴选。由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审核和备案。

五、遴选报名要求

1.请有意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26822-8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将遴选报名表(附件1单独盖章、PDF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79467012@qq.com),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确认,逾期不予报名。

2.需提交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公告及公示

本次遴选活动相关信息在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官网(http://10.0.115.2:18018/)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597198484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

      2.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资料清单

 

 

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8月21